复三小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
发布时间:2020-04-17 来源:复兴东路三小

中共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东路第三小学支部委员会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

为了进一步推进基层学校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共黄浦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共黄浦区教育工作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其他有关党内法规,充分吸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理论学习成果,建立本规则。

一、基本原则

学校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学校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二、学习内容

学校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紧紧围绕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从严治党,提高管理效能的要求,完成以下学习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重点是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重点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

(九)党中央和市委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十)有关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最新论著和学术专著。

三、学习形式

学校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通过以下适当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一)集体研学。学校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应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注重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注重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

(二)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根据形势任务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

(三)专题调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

(四)辅导报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根据需要,邀请领导、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以报告会的方式,组织全体干部、全体党员、全体教师一起参加学习。

理论学习中心组应结合本单位实际,通过电影党课、情景党课、现场教学、联组学习等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全体党员干部应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四、学习要求

(一)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坚持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益智、学以增才,把提高理论素质与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工作本领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精神境界。

(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坚持问题导向,重视课题研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的政策举措,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坚持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同时,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要到分管领域或部门上一次党课或作一次形势任务报告,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带动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五)坚持学习的持之以恒,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集体学习研讨和辅导报告每月不少于1次,其中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提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五、组织管理

学校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对象主要为学校的校级和中层干部。根据学习需要可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或扩大范围。

学校党组织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学校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校党支部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可指定一名支委成员代行职责,支委成员协同做好管理服务工作。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学校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年年初按照市区和教育党工委的部署,结合学校中心工作的具体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经区教育党工委会议审定后实施。

原《中共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东路第三小学支部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自本规则通过之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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