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三小校园网络信息发布制度
发布时间:2018-03-05 来源:

复三小校园网络信息发布制度

    为了推进学校信息化的建设进程,加大对外宣传力度,确保学校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系统运行畅通、网站信息发布健康有序,发挥校园网在教学、科研、党建和宣传思想工作、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使校园网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合法性、安全性、及时性,更好的展示学校风貌,为学校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成立以校领导为组长的校园网络信息发布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是我校网络信息组织、管理、协调的机构:

  长:季峻岭

副组长:胡爱珠

  核:唐喆萍

信息员:施中真

  员:王文岚、常  瑾、毛劼蕾、杨春艳、李玉琴、

一、学校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制。信息员负责运行维护,统一管理学校主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部负责信息内容的更新和审核工作;校领导审批确认发布。

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审核。校长室负责全面审批,校长室审批通过后,信息员负责发送信息。

三、发布的信息应符合国家以及教育部相关法律要求的规定,遵循积极、健康、向上的导向,做到真实、客观、严谨、及时,并能促进学校对内、对外信息宣传和交流的健康发展,维护学校在社会上的良好声誉和形象,维护学校安全团结的局面。

四、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学校门户系统、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违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复兴东路第三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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