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东路第三小学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精神,学校党、政、工领导班子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了有关文件精神,提出了具体的落实措施。学校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并进行了明确的分工。要求做到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做到上级精神传达迅速、坚决不过夜、重大情况及时通报、及时处理。
领导小组:
组长:季峻岭
组员:胡爱珠、常瑾、施中真、田时芳、各班班主任
具体措施:
1.当事人必须第一时间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如果事件太严重(如:明火、危及生命)可同时报110、120、119。
2.报告顺序:教导处、校长室。如果都无人既通知门卫,按下校内警铃。
3.校长根据情况随时汇报上级领导。
4.如遇传染病、食物中毒当事人同时报告卫生室。
5.卫生室根据有关要求逐级汇报。
6.事故处理结果由校长负责逐级上级。
7.非上班时间遇突发事件,门卫必须做好应急处置,同时报告学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