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课程申报奖励实施办法
为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在拓展、探究课程领域让学生有丰富的实践经历与情感体验,以形成开放教育课程特色。特制订《教师个人课程的申报与实施工作办法》。
一、申报
1.每年的6月份,教师将个人撰写的《特色课程方案》,交学校学术领导小组,进行书面评审。
2.由校学术领导小组对初审通过的教材,由专家组组织答辩,并请相关年级学生代表与家委会代表参与旁听。专家组成员在听取学生家长意见基础上(一般学生、家长代表同意开设课程率达70%),作出最后审核。
3.对专家组审核通过的教师个人课程,列入下一学年的课程计划,交校长室备案,由教导处实施学科管理。
二、实施
1.对于第一年进入校课程计划的教师个人课程,学校将组织听课,并列入拓展探究型课程中心组重点研究内容,共同修改完善。在每学期结束时,学校将在学生中进行满意度测评,对于连续二次满意度达到70%的课程,继续进入下一年度学校课程计划。
2.进入学校课程计划的课程,相关教师在学校“特色课程”中开设专栏,让学生、社会共同参与教学活动,展开研究性学习,呈现教学成果。
3.对于第二年进入学校课程计划的教师个人课程,执教教师将向教导处提交相关的教学说明、经典学生活动方案、成功的学生成果,当学校认为具有相当推广价值的,由学校出资出版。
三、奖励
1.对于第一年入选学校课程计划的教师个人课程,学校给予启动经费500元。对于进入年度课程计划的教师个人课程,计入课时总量,在学期评价中单列。
2.对于正式打印出版的教师个人课程,经行政会议讨论予以一次性特别奖励500元到1000元,并列入《复兴东路第三小学校本课程》。
四、说明
1.个人课程一般由个人申报,也可以是备课组或者合作任教的自由协作组,人数最多不超过3人。
2.课程涉及学科拓展、拓展探究活动等,重在开阔视野,丰富经历,发展兴趣,形成特色,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意识。
3.对进入学校课程计划的教师个人课程,学校将进行持续管理,如果教学内容滞后教育形势发展,或者学生满意度低于50%,听课评价三次以上视为不合格者,当退出下一学年的课程计划。